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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学传播与成果转化中心关于开展科普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19 作者:甘豆豆   来源:科技与研究生处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学传播与成果转化中心关于开展科普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申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1、提交时间。作品(包括已公开传播和未公开传播的原创微视频作品)全年可以提交,科技与研究生处每月10日前集中受理作品。

2、内容要求。内容立足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项目产生的创新成果和研究历程,围绕普及科学知识,介绍研究进展,展望未来发展方向,点评世界科技前沿,分享科学方法,宣传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促进公众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理解和支持。作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1)确保科学性。作品中的科学知识必须经过科学同行认可,不涉及任何商业推广,内容要求不涉密。

(2)注重艺术性。画面表现鲜活吸睛,图文并茂,形式活泼,音乐富感染力,字幕整洁;格式须为MP4格式,画幅比例16:9,分辨率为1080p以上,单个视频大小一般不超过300兆。

(3)增强科普性。要以通俗简洁的方式阐述科学知识,善于运用生动风趣的语言,直观形象的方式感染受众。作品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不得有错别字。

(4)承诺原创性。作者承诺提交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5)体例一致性。视频应由片头、正片和片尾三部分构成,片头名称应与申报名称一致,片尾应体现主创人员、制作单位、版权单位等制作信息;作品表现形式为适合网络宣传的微视频形式,可以是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时长要求短而精,原则上为4~6分钟,最长不超过10分钟。

二、征集方式

1、请申请人下载并填写《科普微视频作品推荐表》(详见附件2),将保存微视频的光盘、纸质版《科普微视频作品推荐表》一式一份,由各单位汇总后于每月10日前报送至树德楼216室,同时将视频文件、《科普微视频作品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335048199@qq.com。

2、联系人及电话:甘豆豆,88303526(8202)。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学传播与成果转化中心关于开展科普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2399.htm

附件2_科普微视频作品推荐表.docx (20.98 KB) 


科技与研究生处

2024年4月19日


初审(一审):杨亮

复审(二审):刘温馨

终审(三审):贺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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