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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中山市科普经费(学术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05 作者:麦家声   来源:科技与研究生处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2024年度中山市科普经费(学术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一)要求,现组织开展威尼斯官网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内容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学术交流项目:含中山科协论坛、院士论坛、学术活动月启动仪式暨主题活动等;

(二)创新驱动助力工程项目:含开展科技类公共服务、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与科技社团组织力提升等;

(三)科技人才服务项目:含科技专家工作站与学会科技服务站建设、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科技人员继续教育与培训等。

详细申报内容详见《2024年中山市科普经费(学术类)项目申报指南》(附件二)。

二、申报材料

(一)《中山市科普经费(学术类)项目申报表》(附件三);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与申报项目有关的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用A4规格纸张打印并装订成册(请勿胶装)。

三、申报要求

(一)科普经费项目申报严格遵循《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市科普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采取公开申报、专家评审、审核立项、网上公示、结题验收、绩效考核的管理流程。

(二)申报单位必须是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单位,是经政府相关部门注册有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基本科技专业水平或具有一定学术工作经验。

(三)每个单位可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项目受理后由受理部门进行材料审查,对不符合委托内容及申报主体要求、目标不明确、一题多报、填报漏项、填报内容过于简单、已获得市级专项资金资助等申报项目的不予立项。

(四)未完成上一年度项目目标以及未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的单位均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五)科普经费活动项目不得列支以下费用:公用经费、人员工资福利、部门常规工作涉及的其他经常性经费支出、基建工程项目以及与申报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

(六)为保证本次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项目申报后至经费资助前,申报单位及项目的负责人和参与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评审组专家或邀请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

(七)项目要求在2024年内启动并原则上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题验收。活动原则上要按照申报表填写的实施步骤进行,并定期向市科协报告活动筹备进展,活动正式开展前须提前向市科协报告。项目实施必须与《申报表》一致(包括项目实施内容及经费支出)。项目单位须 在2024年7月31日前向原受理部门报送《中山市科普经费(学术类)项目中期进度表》(下称《中期进度表》),并于项目完成后30日内向原受理部门报送总结材料:1.《中山市科普经费(学术类)项目总结报告》(下称《总结报告》);2.项目发票复印件;3.其它有关材料。以上材料需保证齐全、准确、真实,一式四份,加盖公章,以A4规格纸张打印并装订成册(请勿胶装)。原受理部门将在收齐材料后组织专家评审团对项目进行项目验收(绩效评价)。

《申报表》《中期进度表》及《总结报告》等相关表格见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也可于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下载(http://www.zssta.org.cn/)。

(八)凡在项目申报、实施及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使用经费的,将根据《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市科普经费管理办法》等规定,予以撤消立项,暂停资金支付,依法追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公开通报,并在3年内取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的申报资格。

四、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六)一份、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纸质版提交至树德楼216室,电子版文件发送至532091759@qq.com。同时,请申请人在“威尼斯569vip游戏下载科研服务平台(https://keyan.zsc.edu.cn/)”同步填报。

如有疑问,请与科技与研究生处联系。

联系人:麦老师  联系方式:0760-88303526(内线8202)


附件一:关于2024年度中山市科普经费(学术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2024年中山市科普经费(学术类)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三:中山市科普经费(学术类)项目申报表

附件四:中山市科普经费(学术类)项目中期进度表

附件五:中山市科普经费(学术类)项目总结报告

附件六:申报项目汇总表 


科技与研究生处

2023年12月5日


初审(一审):杨亮

复审(二审):易梓韵

终审(三审):贺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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