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经审核,决定:
1.准予刘畅等4139名2023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毕业;
2.授予刘畅等3950名2023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现将上述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6月9日至6月15日止。若对以上决定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宝珠,联系电话:0760-88881205
附件:1.2023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拟毕业名单.xls (663.51 KB)
2.2023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拟授位名单.xls (688.51 KB)
教务处
2023年6月8日
初审(一审):池挺钦
复审(二审):陈思华
终审(三审):贺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