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2023年度中山市科普经费(学术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项目负责人自愿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4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者,可以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科技与研究生处提出。反映情况时要签署或自报真实姓名并陈述具体事实。
联系电话:88303526(8202)。
拟推荐项目清单:
科技与研究生处
2023年4月12日
初审(一审):周文辉
复审(二审):李绮晴
终审(三审):贺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