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学校田径场已完成施工并于2023年2月21日通过中国田径协会验收,计划于2月24日14:30试用、18:00正式投入使用。请师生们遵守《田径场使用须知》,爱护场地。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体育部
2023年2月23日
初审(一审):姜海鹏
复审(二审):李绮晴
终审(三审):张远秀
附:
田径场使用须知
1、请穿专用跑鞋、普通运动鞋、平底鞋进入田径场,不得穿高跟鞋、再生硬胶底鞋等棱角分明的硬性鞋进入场地。
2、避免剧烈的机械冲击与摩擦,严禁用刀、钉、玻璃、沙石等尖锐器械刻画、摩擦、割刺地面。
3、不得将各类油性或有机溶液、有色饮料滴洒在塑胶场地上。
4、严禁乱扔瓜皮果壳、口香糖、废纸杂物等。
5、爱护场内花草树木、设施,如损坏场地设施须照价赔偿或负责维修至恢复原状。
6、不得在塑胶场地内进行球类或投掷运动。
7、除正常教学、训练外,如需在田径场内举行各项活动必须联系体育部场馆中心办理租借手续。
8、严禁在场内进行违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