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威尼斯官网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统一部署、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凝聚校内、外力量,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导和专家论证,严把质量关,做好形式审查,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工作重点
1、鼓励有科研潜力的人员积极申报:各单位要根据教师实情,充分挖掘有科研潜力的教师,提早准备、精心安排。
2、重点关注青年教师的申报辅导:充分考虑青年教师成长和发展需求,重点做好青年教师的申报、指导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3、精心组织项目辅导: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加大校院联动,以一对一或集中辅导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经验交流会、申报撰写指导等活动。
4、把控时间节点,顺利完成申报:请各单位根据申报通知要求,严格把控时间节点,明确各节点工作安排,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三)项目申报类型
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四)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2、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3、 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4、2023年,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5、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6、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7、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工作进度安排
1、2023年2月20日前,各二级单位督促申报人员认真研读项目申报通告和项目指南,提醒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pmpweb/login)”和“威尼斯569vip游戏下载科研服务平台(https://keyan.zsc.edu.cn/self/home)”填报项目资料。
2、2023年2月25日前,学校联合二级单位集中进行项目辅导,请申报人员在此时间节点前与科研处工作人员做好沟通,及时提交项目申报书。
3、2022年3月12日前,申请人修改完善申请书,及时提交系统。
4、2023年3月19日,学校完成形式审查后集中上报。
5、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须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3年4月28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二、 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
(一)提交结题材料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于2023年2月20日前连同所有的附件材料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一式两份,按要求签字后于2022年3月7日前报送至科技与研究生处。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二)结题项目经费决算及成果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不得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三、其他
(一)其他申报要求详见附件通告和指南。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老师,张老师88303526;地址:树德楼216室。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92.htm
附件2: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
科技与研究生处
2023年1月11日
初审(一审):周文辉
复审(二审): 李绮晴
终审(三审):张远秀